主要是对取消企业一级建造师、注册建造师等指标的建议众说纷纭。
“86号文”在落地的同时,其第一条:“取消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》(建市[2007]72号)中关于企业经理、财务负责人、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。”未在本次出台的“226号文”中予以提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