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说法:离婚彩礼退不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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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:3255次 发布时间:2015-11-19
离婚彩礼退不退?
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9日通报北京、山东、河南三个省市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。案例主要集中于离婚纠纷、子女抚养纠纷和老人赡养纠纷。离婚纠纷中,离婚后彩礼应不应该退还成为焦点之一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关升英对记者说:“很多人认为彩礼是为结婚而给付的,离婚了就应返还。其实,这是个误解。”他表示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婚姻法》解释(二)中的规定,只有符合以下情况,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: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,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