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婚姻,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,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。 事实婚姻的存在,将不利于我国婚姻质量的提高不利于优生优育工作的开展,它将不可避免地为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。因此,一旦社会条件成熟,就应在法律上彻底消除事实婚姻。
事实婚姻具有以下特征:
1、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;
2、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;
3、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,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,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