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块被白布围住的地上,还有一只喇叭反复播放着“……要维权要生存,我要乐购还我钱”的抗议。在地中间,盖着一层薄被的张宝霞看到记者,坐了起来:“我实在是没办法了,年都没法过了。”
按张宝霞的说法,2005年4月18日,她与乐购签订了一份租期为7个月的合同,租用扶梯附近的一个档口,“经营到去年6月12日,乐购就在我档口门前设立了收银线,顾客根本就没法进来。刚到店里时,月收入能达到5万元,自从设立收银线后,我一件货都没卖出去。去年8月27日乐购还撬开档口把我的货物拿走了。”
张宝霞向乐购提出了23.8万元的赔偿,这一要求遭到乐购方面拒绝。
周围业户受影响仍表同情
张宝霞的做法影响了周围业户的经营,但是他们表示同情:“(她不这样)要不能怎么办?希望尽快解决。”
记者采访中,已有乐购工作人员报警。
赶到现场的民警对记者无奈地说:“都报警好多回了,光我就出了5回警。但这属于经济纠纷,我们管不了。他们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。”
对此,张宝霞说,“我也知道采取这种极端方式不合适,可是打官司需要钱,我连立案的费用都没有,更别提请律师了。”
乐购方面认为自己不违约
乐购方面已经将张宝霞起诉至法院。乐购行政助理隋小姐说:“张宝霞欠乐购租赁费就是不交。”
对于收银线影响张宝霞经营,隋小姐表示:“公司出于整体考虑对卖场进行装修,我们也和张宝霞多次协商,但她的一些要求让公司很难接受,比如提出20多万的赔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