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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追讨期限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?

信息来源:  浏览:763次  发布时间:2016-1-21

第一,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

1、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(两年)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。

2、具体操作方法:对于债务关系明确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,可先“礼”后“兵”;注意“诉讼时效中止”的运用;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,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,可采取相应的措施,使诉讼时效中断,转被动为主动;正确适用“诉讼期间的延长”;另辟蹊跷,实现权利请求。

第二,债务追讨中应提供的证据

一、原告(债权人)应提供包括:

1、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。如合同、借条、收据、欠条等;

2、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。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,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,最好能提供与债权、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;

3、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,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,若是单位担保,须提供单位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情况;

4、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。

二、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、取消的证据材料。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、欺骗性质的材料,则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第三,个人债务追讨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

1、诉讼时效: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。

2、起诉的法院:你应向被告(欠款人)所在地(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)法院起诉。

3、证据的收集: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.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,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.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。

4、如果你胜诉,法院会依法执行,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,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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